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2〕72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经卫辉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732人,其中市直11人、乡镇200人(含限制专业87人、不限制专业113人),教体系统450人(含高中教师40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405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5人),卫健系统71人(含事业全供25人、事业差供46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2022年卫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指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卫健系统部分岗位中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40周岁以下指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公告,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以及受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未能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ntce.neea.edu.cn打印相应类别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科目网页截图证明)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须在2022年8月22日8:00至2022年8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eihui.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报名系统只识别利用此工具处理通过后的照片。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者于2022年8月22日8︰00至2022年8月25日12:0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8月22日8:00至8月25日12: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8月25日12:00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2年8月23日8:00至2022年8月25日17:00期间通过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eihui.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通过微信支付)。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2022年卫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8月23日8:00至2022年8月25日17:00期间到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卫辉市友谊路南段新华书店对面)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9月15日8:00至2022年9月17日9:30期间登录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eihui.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由卫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eihui.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卫辉市友谊路南段新华书店对面)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
市直类、乡镇类: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满分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满分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安排。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9月1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实施)。本次考试在河南省卫辉市城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卫辉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卫辉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2022年8月22日8:00至2022年8月25日17:00期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卫辉市友谊路南段新华书店对面)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登录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eihui.gov.cn)进行查询。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职业资格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职称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2022年卫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截止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方式具体如下:
(1)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在规定时间内讲微型课的形式(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考生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进行,满分为100分。
(2)市直类、乡镇类、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体检的后果自负。体检阶段将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未进入体检阶段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具体体检工作另行安排。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考察的后果自负。考察阶段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eihu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
四、疫情防控要求
以卫辉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并在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eihui.gov.cn)及时发布(考生及时查看信息)。
五、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在卫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主动沟通协调。
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eihu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4495115 ;
报名咨询电话:0373-4491300(非报名技术问题请勿拨打);
监督电话:0373-4491430。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卫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卫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