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重庆市人民医院涪陵分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全民所有制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于1958年成立,2020年8月成为重庆市人民医院涪陵分院。先后荣获“重庆市文明单位”“涪陵区平安医院”等荣誉称号。
医院现有床位550张,医疗业务用房约3.6万平方米,占地面积40余亩。医院服务功能完善,科室设置齐全,设有内、外、妇、儿、中医、重症监护、疼痛康复等临床科室。
医院有1.5T超导磁共振、64排螺旋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DR、四维彩超等一批先进医疗设备,能为临床诊断治疗提供准确、及时、安全的医疗服务。
医院现有职工611人,其中高级职称74人、中级职称178人,研究生17人。现有市级青年名中医1人、区县医学头雁人才1人、区县医疗卫生学术技术带头人2人、区级科技拔尖人才1人、区级名医10人、区级名中医2人。有国家级学会专委会委员3人,市级学会副主任委员、委员等31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非编工作人员30人,具体名额及岗位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所需人数 | 岗位条件 | ||||
专业 | 学历 | 执业 资格 | 职称 | 其他要求 | |||
1 | 肿瘤学科带头人 | 1 | 临床医学肿瘤医学方向、肿瘤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副高职称及以上 | 10年以上工作经历 |
2 | 肿瘤学科骨干 | 1 | 临床医学肿瘤医学方向、肿瘤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
3 | 肿瘤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具有规培合格证 | |
4 | 血液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具有规培合格证 | |
5 | 精神病学医生 | 1 | 精神卫生专业或临床医学从事精神卫生工作5年及以上经历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执业医师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40岁及以下 |
6 |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师 | 1 | 呼吸内科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具有规培合格证,本科有呼吸内科基础经验者优先。 | ||
7 | 内分泌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执业医师 | ||
8 | 骨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
9 | 泌尿与小儿外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执业医师 | 具有规培合格证优先 | |
10 | 妇产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具有规培合格证 | |
11 | 疼痛与康复医学科医师 | 1 | 临床、麻醉、疼痛、中医针灸、骨伤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1.具有规培合格证; 2.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从事疼痛工作3年及以上者或具有疼痛方向主治医师职称者优先。 | |
12 | 放射影像科医师 | 1 | 医学影像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1.35岁及以下; | |
13 | 临床营养医师岗 | 1 | 营养与食品卫生、营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营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 | ||
16 | 病案统计岗 | 1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
17 | 公共卫生管理 | 1 | 公共卫生、预防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
18 | 临床护理岗1 | 9 | 护理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3+2) | 执业护士 | 1.三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全日制本科学历可不受限制); 2.30岁及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35岁及以下; | |
19 | 临床护理岗2 | 2 | 护理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执业护士 | 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 1.40岁及以下; |
20 | 导医岗 | 2 | 医疗、护理学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1.35岁及以下; 2.具有执业资格。 |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筛选、专业考核、面试考核、等流程进行。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8月2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二)应聘方式(选择以下一种应聘方式即可):
应聘方式1:扫描二维码填写应聘信息
应聘方式2:将个人简历、职称证书、业绩材料等邮件发送至QQ邮箱3125310792@qq.com;
(三)资格筛选
由人力资源科进行简历初筛评价,经评价拟推荐应聘人员,由医院通知来院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专业考核、面试考核。
(四)专业考核、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体检合格、政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应聘时提交的有关材料将作为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附件,如有失实,医院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并免责。
(二)应聘人员入职报到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免责。
(三)国家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岗位要求规范化培训证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医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免责。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来院报名、试岗、考试考核、面试期间差旅食宿自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安全责任自负。
(二)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电话:023-72873116
联系人:杨老师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