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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14 6:53     浏览量:1601

为进一步充实综合经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昭通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精神,经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 招聘单位及人数:昭通市经济信息中心1人,昭通市投资项目管理中心1人。

2. 主管部门: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招聘单位性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附件1)。报名人员为2018年至2022年毕业的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8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定向研究生;

3. 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的;

4. 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5.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7.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

在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通告。

(二)组织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 网络报名

报名资料:《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需签字按手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8月24日。

报名邮箱:ztsfgw402@163.com

将报名所需资料与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证件照、获得证书等电子版一起打包压缩,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考生姓名”发至报名邮箱。

2. 报名时,每位考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单位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 考生需在考试前一天携带报名所需证件的原件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取消考试资格。

4. 此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考生报名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

1. 笔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地点为昭通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招聘考前培训。

3. 笔试岗位排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有两人并列第1名,则不再有第2名,后续的排名直接为第3名,岗位的其他排名按此类推。笔试成绩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地点为昭通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及疫情防控相关资料。

2.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含80分)以下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招录环节。

3.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每项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4.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5. 面试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人社部门进行业务指导,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各环节工作公平公正和程序规范。

6. 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体检工作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体检,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体检须开展吸毒排查检查,确定为吸毒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派出考察组。

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不合格或者书面提交放弃聘用申请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www.zt.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聘用通知文件之日起3日内通知聘用人员到招聘单位报到,30日内无故不到招聘单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否则用人单位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必须准时到达考试地点,考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在面试过程中,面试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三)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疫情防控

考试前,考生应按照公告的时间到达考场室,由工作人员检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

(一)“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

(二)“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参加考试人员,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参加考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五)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本通告由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870—2131512(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0—2150553(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0870—2121036(市发改委机关纪委)

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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