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恩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工作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宣政办发〔2022〕16号)的通知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竟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计划
宣恩县司法局司法辅助人员3人(详情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基础;
6.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和敬业奉献精神。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的;
2.曾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劳动教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全日制在读非毕业生、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
报名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17日,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8月17日17:30。
报名地点:宣恩县珠山镇民族路39号宣恩县司法办公楼四楼组织警务股,联系人及方式:李先生,0718-5836566、13477211916。
网上报名投递邮箱:273379274@qq.com,请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应聘者姓名及应聘岗位。
报名需提交材料:《宣恩县司法局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预审
报名结束后,宣恩县司法局对投递简历及相关证件、证明进行预审,对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三)笔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如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则由局党组决定是否进行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则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考察
司法局将采取多种形式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能力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因素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须在宣恩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则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宣恩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录用
体检合格后经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需保持24小时畅通,如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未能及时通知招聘相关事项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聘用等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考试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的内容,清楚并同意有关诚信报考要求及与疫情防控相关公告内容;
4.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