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负责新媒体运营的聘用制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制)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满18周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专业技能突出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受聘后,服从岗位分配。
(二)专业条件
1、摄影摄像技术、影视艺术、动画设计和制作、网络与新闻传播等相关专业。
2、熟悉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网站等新媒体运营(优先考虑有新媒体工作经验人员);
3、熟练掌握Photoshop、premiere、coreldraw、剪映等常用视频、图片剪辑软件;
4、熟练掌握单反相机、摄像机等设备,具有一定摄影摄像功底;
5、能独立完成创意图片、短视频拍摄、剪辑;
6、具有创新精神,能吃苦耐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有其他不适宜法院工作情形的。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6日—8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601室,联系电话:0736-7359582)。
(2)特快专递邮寄材料报名。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桃花源路和金霞路交叉口往西200米,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邮政编码:415101,联系电话:18166260836。
3.报名要求:考生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并贴上近期免冠红底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3)户口本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实),2022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自行在学信网上查询和打印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6)近期免冠红底2寸照片2张(照片电子版备注本人姓名发送至邮箱:1457982893@qq.com);
(7)其他需要提交的内容有(此项内容请备注本人姓名发送至邮箱cddcfy@163.com):
①针对鼎城法院微信公众号或者抖音(二选一)形成分析报告,内容需包括:a.当前微信(抖音)运营存在的问题;b.改进的建议;c.未来规划。
②提供本人拍摄、制作或编辑的视频、新媒体作品3件。
以上材料提交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采取邮寄方式报名的,参加技能测试时需携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4.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待定,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鼎城法院网(http://cddcfy.chinacourt.gov.cn)。
5.防控疫情要求: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后方可进入报名场所。
(二)技能测试
现场软件操作,拍摄、制作视频、新媒体作品。
技能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占总成绩的60%。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综合参考报名人数,按1:3或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内容和形式: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2.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参加面试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2年内职位出现缺额时,由本院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所递补人员后续需完成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
(四)体检
1.按技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折算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由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增加毒检项目,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牵头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过考察组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招聘人员,经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后,在鼎城法院网(http://cddcfy.chinacourt.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及签订聘用合同
拟招聘人员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聘用至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工作,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合同中明确聘用后需要最低服务2年以上;拟聘用人员安排相关内设机构进行试用,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转正考核,转正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薪酬待遇
聘用制新媒体工作人员约为5500元/月(试用期薪资标准为3500元/月),含个人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薪资标准根据本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年末根据作品达到的高度给予奖励。聘用制新媒体工作人员享受本院聘用人员同等其他待遇、福利,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提供与正式干警同待遇的工作餐,外地人员可提供院落内职工宿舍。
四、注意事项
1.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鼎城区纪委监委派驻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本院政治部全程参与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36—7359850。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聘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外,不收取报名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5.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在现场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同时取消报考资格。
6.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联系人:张凌,联系电话:0736—7359582 1816626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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