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四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并报吉林省公安厅核准备案,四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女辅警20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有四平市区常住户口(2022年7月31日之前户籍在四平市区);
4.女性,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上、44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199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高160cm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7.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予聘用。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8.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口吃,无文身,无听觉障碍,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脑血管、糖尿病、高血压、传染病、精神类等其他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夜间值班执勤工作;
9.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3.“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
4.四平地区在岗警务辅助人员;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0.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11.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2.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5.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通过体能测试且笔试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设置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招聘过程由四平市纪委监委驻四平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指导。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iping.gov.cn)和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ipi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四平市铁西区中央西路人力资源市场(七道街建行营业部对面,四平市就业服务局一楼)。
3.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四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6)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
(7)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底色不限);
(8)《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2)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5.资格审查:报名时对考生身高及体重进行测量,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允许报名;经工作人员测量身高体重合格者允许报名,并由工作人员按照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招聘辅警的考试分为笔试和体能测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试题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考生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2)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按时参加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体能测试
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相同者,皆可参加体能测试。考生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2)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按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项目 | 标准 | 测试次数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3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2 |
800米跑 | ≤4′20′ | ≤4′30′ | 1 |
考生根据体能测试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鞋底不得有金属钉、胶钉或塑料钉)、饮用水等物品。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测评场地。因身体健康等个人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体能测试3个项目全部达标方为合格。如体能测试合格人数高于招聘计划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顺序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3个项目中,凡其中任1项不达标或者缺考者,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如体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依次按笔试成绩递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考生体能测试合格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资格条件中有关要求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复检一次,复检一次为限,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鉴于警务辅助工作的特殊性,对体检尿检阳性者,不予聘用。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政审程序。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不退。对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根据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由公安机关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招聘后具体工作岗位由聘用单位统一调配,按照聘用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不服从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违法违纪的或不适合辅警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保留一年。在保留期内,若本次录用人员有离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从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并经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一年后成绩失效,不再递补。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月平均工资为2860元(含“五险”个人缴费部分)。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相关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六)疫情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四平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全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做好自我防护,除必要招聘程序外应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和相关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平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