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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就业服务专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6 17:46     浏览量:930

为了全面落实推进稳岗就业工作任务,进一步充实基层就业服务工作力量,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为我县公开招聘就业服务专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由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麟游新梦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人数为8名,招聘岗位为就业服务专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本人具有宝鸡市麟游县户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4.政治合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具有一定的政策知识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6.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文字编辑和文字综合能力。

7.人际关系融洽,服务意识较强,服从组织安排。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在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等重大活动中,因自身工作失误受到处分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在麟游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阶段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2022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麟游县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原种子公司东大街25号205室)报名。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一页正反双面)。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学信网下载)。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考试和聘用

1.笔试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

2.面试: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不达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自我情绪控制等方面的能力和综合素质。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

六、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人员计划数的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依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麟游新梦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组织实施、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麟游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后。公示无异议的由麟游新梦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录用手续。

九、聘用和工作待遇

1.聘用:拟聘用人员与麟游新梦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麟游新梦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委派至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

2.工作待遇:基础工资和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每人每月约3500元(含五险),个人缴费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管理使用

本次招录的就业服务专员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定期进行培训和年度考核。对不胜任工作,违规违纪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十一、注意事项及要求

1.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咨询及报名电话:029-85257709

十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应聘人员,“健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为绿色且14天内未前往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方可参加本次应聘。

2.报名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报名人员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现场体温检测异常者,不得进入应试场所。

4.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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