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疾控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珠海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35周岁以下;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其他条件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流程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及合同签订。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⒈报名方式:网站报名、微信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网站报名方式(首选):打开网站http://www.xgd-hr.com/“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填写简历不代表报名成功,要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报名上传的照片要求为彩色证件照,请勿上传自拍照。报名成功或不成功,招考小组审核后均会发送短信提醒,若未收到,可致电确认是否有报考记录)。
微信报名方式:关注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的母公司微信公众号“珠海高新发展”,或扫一扫二维码,“高发资讯”→“招考报名入口”,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
⒉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9日17时。
⒊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56-3632351。
⒋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⑴《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填写并签名)1份,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若系统报名,则无需提供】。
⑵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证明原件)及有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系统上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⑶承诺书(附件3)。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⑷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系统上传)
⑸系统报名资料填写要求:户籍地址的填写必须与上传的户口本一致;籍贯需填至省、市(县);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必须连贯,不允许出现空窗期;婚姻状况必须填写;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必须填写齐全,父、母、配偶、子女;基本信息的学历学位必须与上传的学历学位证书一致。
系统上传的资料,需在面试签到时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复查审核。原件备查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考生请注意:由于受疫情影响,若不能如期参加面试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二)考试。采取面谈+面试的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采取面谈+面试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时,通过面谈按10:1的比例择优筛选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0:1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成绩为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考试对象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
在珠海市二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后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聘。(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依次递补: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6.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合同聘用人员招聘中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考者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考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三)本次招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由招聘方负责解释。
珠海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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