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核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及条件
此次共引进67名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蜀山区卫健委2021年度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见附件)。
(一)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引进岗位条件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引进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0月9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指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确定初选人员、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
(一)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表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引进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阶段在蜀山区人社局指导下,由蜀山区卫健委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10月16日16:00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引进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大于引进计划数的,该岗位方可开考。若某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不含)40人,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其他岗位初审合格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增加笔试的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报考增加笔试环节岗位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笔试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按要求缴纳笔试费用和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只作为确认进入下一环节的筛选方式。笔试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
3、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时,则按照“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岗位计划数。如岗位被取消,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5504459,改报时间为10月19日9:00至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蜀山区卫健委负责。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进入正式面试人选。
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参加笔试环节的,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递补人员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无需笔试的岗位,资格复审缺额后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具体资格复审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工作将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集中开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引进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按所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作为初选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最终取舍结果由引进单位依据体检及考察结果决定。
2.初选人员名单在蜀山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蜀山区人社局牵头,蜀山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引进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录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照确定初选人员方式确定)。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蜀山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空名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照确定初选人员的方式确定)。
四、录用手续及有关待遇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区卫健委将有关材料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本次引进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薪酬每人每年14-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双方缴纳的五险一金、各项福利、补助等),其中初级职称14-17万元/年,中级职称16-19万元/年,高级职称18-22万元/年。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定为3年。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考生提前申领“安康码”,在“安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有其它不适宜参加统一考试情形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2、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最迟于考试前一天16:00前与考务咨询电话进行报备(号码为:0551-65504469),考试当天在考点门口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区域进行考试。
3、考生在成功报名及备考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六、其它
1、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2、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3、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4、咨询电话:
0551-65121005、65121052(合肥市蜀山区卫健委)
考务咨询电话:0551-65504469;
监督电话:0551--65133298;
报名平台故障处理电话:0551-65127522;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5、查询网站:
蜀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fss.gov.cn/index.html)、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
6、其他未尽事项,经相关会议研究后,将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
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蜀山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