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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7 18:20     浏览量:120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陕西省戏曲研究院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忠诚党的文艺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5日至2004年8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whhlyt.shaanxi.gov.cn)、陕西省戏曲研究院网站(www.sxqq.net)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附件1《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29-87863427。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08:00至8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下载并填写《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个人简历、业绩及相关证书等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xqyjy3414@163.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如:小生演员01张三)。

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者及资料不充分者接到通知后可补充一次。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人员将以邮件形式告知,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取消报名资格。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8月31日09:00-12:00、14:00-17:00。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北路133号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剧场大厅。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及业绩支撑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须留存考生本人有关信息,本人应到场,不受理委托代理提交的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和“陕西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从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至离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公示有异议且情况属实的,通知考生本人,核销考试资格,准考证失效。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综合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戏曲研究院网站公布。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经省人社厅核准,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考试前5个工作日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戏曲研究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传统文化、戏曲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试题均为客观题,满分为300分,时长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2年9月9日(星期五)08:30至10:30。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西安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戏曲研究院网站公布。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得分。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戏曲演员(男、女)按岗位、专业顺序,依次进行形体、唱念、视唱练耳、折子戏片段考核。戏曲演奏员按专业顺序,依次进行现场自选曲目演奏、试奏、视唱练耳考核。

3.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笔试和综合面试权重分配比例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治理论+传统文化+戏曲专业知识)÷3×50%+综合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戏曲研究院网站公布。

(2)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戏曲专业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戏曲研究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医院安排在三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戏曲研究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招聘结果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公开自主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戏曲研究院,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笔试和综合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自主公开招聘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及现场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综合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在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适时发布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公告中相关卫生防疫要求,对故意隐瞒病情、不配合防疫检测、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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