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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博硕引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5 11:28     浏览量:1399

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邯办字〔2019〕2号)文件精神和《邯郸市2021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结合我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硕人才1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邯郸市蔬菜研究所(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1名。

专业要求:果树学专业,能够胜任果树育种及栽培科研工作。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招引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高校、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 THE 或 QS 排名前 500 名国外院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 2022年7月31日;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审核材料结束。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按要求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扫描相关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专业为“农艺与种业”的需学校提供专业为果树学方向相关证明)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hdnyncj2513@163.com,邮件名:姓名+专业+学校。通过邯郸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最终确定报名人员信息,并通知本人参加现场审核及测评。

3.现场审核及测评: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77号鑫岭大厦B座27楼会议室。现场审核时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选聘程序

1.测评。我局将聘请工作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先由应聘者根据自己报考岗位进行专业论述(时间5分钟,满分60分);然后专家评委提出相关问题,由应聘者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满分40分),面试评委根据每名应聘者的具体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进行打分。面试答辩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直接淘汰,评委注明原因。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各岗位选聘专业计划数额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主要通过笔试进行,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邯郸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局党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

2.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本人不愿入驻人才公寓的,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优先使用。具备领导人员任职条件的优先安排到领导岗位,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2年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聘任到管理六级岗位;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在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七级岗位。

4.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5.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6.办理聘用。应届毕业生审核学历、报到证等材料后,直接办理录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7.职称评聘。对于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对于急需紧缺和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高级职称直评直聘制度,工作满2年可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工作满3年可直接参评正高级职称。

8.子女教育。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邯就读的,根据博硕人才意愿,由邯郸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其他事项

1.防疫要求。参加现场审核和测评人员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并连续上报测评前14天体温。考生进入考点时,需出示《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河北健康码”。如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提供测评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测评。凡因在14天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现场审核和测评。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现场审核和测评的人员,视同放弃。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审核和测评。不服从用人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报考资格。从即日起至测评当日,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形势的适时变化和要求,如有不适合实施测评的疫情发生将推迟测评。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3.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4.本次选聘工作中在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5.凡是通过我局测评的,不得再参加邯郸市2021年博硕人才引进其他单位组织的测评。

6.本公告由邯郸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谢 磊

联系电话:0310-3226202

监督电话:0310-8018539

邯郸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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