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于都长征学院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理论教研队伍,适应新时代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提升于都长征学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教师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5名事业编制专职教师,具体情况详见《赣州市2021年中共于都县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专职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招聘。
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农村定向师范生、特岗教师等各类项目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1.于都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
1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条件
1.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岗位要求的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学历、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10月9日以前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0月9日以后出生的。
4.报考设有“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除2021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其他
于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报名截止日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在规定的时期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管理人员)须做到诚信报考,如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9月24日至10月8日,招聘公告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du.gov.cn/)和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hrss.gov.cn/)等官方规定网站。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以及其它任何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岗位的,报名无效。报名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于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10月12日。
2.报名地点:中共于都县委党校6楼办公室(于都县贡江镇长征西路)。
3.报名须持资料:
(1)《赣州市2021年中共于都县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专职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国(境)内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有效期在2021年10月13日以后)。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于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报名截止日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一致)。
4.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前一天(2021年10月14日工作时间),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共于都县委党校办公室(县委党校6楼)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委党校共同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材料不齐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面试
1.面试以试讲为主、结构化面试为辅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成绩为100,其中试讲成绩为8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为2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对同一职位在不同考场的考生按相关规定进行平衡。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同分情况,通过加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某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2.公布体检、考察对象。于2021年10月18日在规定网站公布入闱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组织体检对象到医院(具体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由县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录)用。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已确定为拟聘对象后放弃聘用资格、考生被举报不符合聘用条件经查属实被取消聘用资格等造成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及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聘、调动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八)其他
本次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免收报名费,招聘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列支。
五、咨询监督电话
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7-6335459,
中共于都县委党校:0797-6237741。
六、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解释权归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