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2022年拟招聘第二批科研技术岗位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院简介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成立于2019年7月,是宁波市人民政府与大连理工大学基于双方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按照“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实现共赢”原则在宁波市共同举办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获批浙江省新型研发机构。
研究院聚焦宁波“246”万亿级产业集群,引进学校优势学科方向,汇聚国际一流人才,设立大连理工大学重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建有“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技术”、“新材料与成型技术”、“绿色精细化工与生物医药技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以及“信息、软件与人工智能技术”五大创新中心和浙江省级博士后工作站。五大创新中心依托大连理工大学优势强势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宁波市经济产业等综合优势形成重大创新平台,以建立国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器和高端人才荟萃基地为目标,由院士及知名专家担任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为推动研究院高质高效发展,研究院常年面向海内外招聘硕博及以上优秀人才。研究院此批次公开招聘专职科研人员1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等详见《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2022年科研技术岗位招聘计划(第二批)》(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三、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身心健康;
3. 具有研究生教育学历;原则上各学历阶段均就读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 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名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候选人还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6.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薪酬福利(税前收入)
1. 专职科研人员采用合同制聘用,与研究院签订劳动合同,研究院按宁波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中,科研岗位的优秀人才可将编制关系落在大连理工大学,全职派往研究院工作。
2. 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奖励性绩效”。高级人才(正高职)年薪41万以上,副高级(优秀出站博士后)年薪30万以上,博士年薪22万以上,中级技术职称硕士年薪18万以上,硕士年薪17万以上。研究院为国家级称号人才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薪酬,各项人才待遇执行宁波市相关政策;为具有博士学位或者高级职称人员提供研究院安家费。
3. 科研保障:研究院提供一流的科研条件和充足的科研经费。
4. 福利待遇:带薪休假、职工食堂、职工周转宿舍、租房补贴、免费体检、工会福利、生日福利、节假日福利、健身活动场地等。
五、报名方式及步骤
1.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nbidut@dlut.edu.cn。
2. 报名步骤
(1)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编辑为一个PDF格式文档,PDF文档命名为“姓名+学校+专业+应聘团队+应聘岗位”。
其中,相关证明材料包含有效身份证正反面、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奖证书、技能证书、职称证书、代表性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由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时请将Word版本报名表与PDF应聘材料共同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为“姓名+学校+专业+应聘团队+应聘岗位”。
六、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研究院将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筛选并通知符合资质的候选人参加面试,请各位候选人及时留意个人邮箱或手机。
七、考察体检及公示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综合考虑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与研究院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研究院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1. 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研究院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候选人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宜
1. 本公告长期有效,即日起接受报名。
2. 联系方式:0574-27969800(陈老师)
3.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育才路26号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