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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黄山市休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9 1:01     浏览量:263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2年黄山市休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22年休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1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8月18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ngshan.gov.cn/)、休宁县政府网(http://www.xiuning.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9:00至8月2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2年黄山市休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30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30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31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2022年休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版本)为准。

考试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上午(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县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9月14日至16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成绩公布后一个星期内,报考人员可登录休宁县政府网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统一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拟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才艺展示(幼儿园岗位)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专业测试方式及其他相关信息于统一笔试结束后,另行在休宁县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时间与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合成确定后在休宁县政府网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休宁县政府网公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直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县直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休宁县政府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休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履行辞职辞聘手续后填报),报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休宁县政府网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9-7512584(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9-7528802(县纪委监委)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各单位咨询电话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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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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