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科研助理(第二批校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岗位职责 | 需求 专业 | 需求 人数 | 学历 学位 |
科研助理 | 协助做好课程安排、教学活动组织、教学文件整理归档等工作,承担相关课程助教工作,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专业不限 | 100 | 本科 及以上 |
协助做好科研项目申报、过程管理及其他日常服务工作,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协助做好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及教职工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协助做好财务票据、报销核算、财务档案等日常管理服务,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协助做好实验室规范管理、实验准备及实验室信息统计、实验室建设和采购、资产清查盘点、实验室安全与开放等工作,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3.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富有敬业、务实、创新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录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通过安徽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平台(http://101.76.160.113/)网上报名(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17: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实名注册。进入招聘系统后,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注册界面,填写真实姓名,并以手机号或邮箱号注册应聘账号。
2.应聘岗位。注册账号成功后,在“招聘岗位”栏目选择科研助理岗,并点击相应岗位“详情”-“我要应聘”,系统将出现“投递岗位成功”提示。
3.完善信息。应聘者返回招聘系统首页,进入个人账号页面,按要求填写“基本简历”。学习和工作经历有多条记录的,逐项填写,并在系统中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
应聘者慎重执行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个人信息不能更改,不按照要求填报、误填、错填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系统提示“操作成功”即表示报名成功。
报名后没有接到考试通知的应聘者,不一一回复,敬请谅解。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后,学校科研助理(第二批校聘)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3:1的,将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三)考试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线上组织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理论知识、相应岗位的政策规定,以及分析写作能力。按照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一并确定入围面试。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专业能力、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仪表举止、潜能等综合能力。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每组面试专家不少于7人,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一半。面试专家实名制打分,面试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因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多个面试小组,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报考者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报考者面试最终成绩=报考者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报考者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报考者面试平均成绩)。
3.成绩计算。面试后,笔试成绩与最终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最终总成绩相同,由面试考官组现场决定最终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岗位体检人选。如进入面试人员数不大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则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均予进入体检环节。
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结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资格、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的综合了解,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且不得低于笔试和面试设定的最低分数线。
(五)审议和公示。考察工作结束后,科研助理(第二批校聘)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报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安徽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用工的,由学校委托的人才派遣机构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相关职能部门培训合格后,由学校分配到岗,不服从分配的退回人才派遣机构。
五、聘用与待遇
1.依据本公告招聘的科研助理以人才派遣方式用工,科研助理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学校工作,由人才派遣机构为科研助理办理工资、社会保险、劳动录用等相关手续。
2.依据本公告招聘的科研助理劳务报酬由学校承担,月薪4000元/人(含单位和个人缴存的社会保险)。
3.试用期:1个月。
六、其他事项
1.学校成立由人事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组成的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本次招聘工作。
2.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录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招聘组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属地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本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安徽大学科研助理(第二批校聘)招聘工作小组所有。
招聘政策咨询联系人:储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61370。
招聘系统咨询联系人:张工程师,联系电话:13696504829,答疑QQ群:745334182。
安徽大学科研助理(第二批校聘)招聘工作组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