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现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2人(详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三)现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四)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前期报名、资格审查、考务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9月22日9:00至2017年9月26日16:00期间,登录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qinghr.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适合岗位。
(三)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为140元。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9月22日9:00至2017年9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0月16日9:00至2017年10月17日16:00期间登录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qinghr.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笔试考务费。免收笔试考务费的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有关说明项。
3、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报考人员应在2017年9月28日登陆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qinghr.gov.cn),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计,《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50%,《申论》占50%。
3、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加分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有关说明项。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或加盖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保管档案证明(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视情况适当缩减招聘计划。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申论》科目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到市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落编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免收笔试考务费确认、笔试加分确认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地点在大庆市人才服务局人才交流大厅(萨尔图区中宝路中科创业园A座西门一楼,市委党校西侧、时代广场南侧,乘坐27路、803路、809路公交车到上东九号站下车即是)。符合免收报名费人员须携带市、县(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免费确认。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6363178。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