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高中(职校)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来宾市教育体育局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宾市委编办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金秀瑶族自治县2022年计划招聘27名教师,已经招聘到21人,还有6个高中教师岗位名额空缺。经研究,金秀瑶族自治县2022年第二次补充招聘高中教师6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9日至2004年8月19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金秀瑶族自治县2022年补充招聘岗位高中(职校)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专业大类参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九)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8月19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8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要求,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4日,报考人员可到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表发送到电子邮箱(jxxjszp@163.com) ,报考咨询电话0772-6213392。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历届毕业生要求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等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4日8:00-12:00、15:00-18:00,地点为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
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8月24日报名的必须在8月25日12:00前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工作2022年8月25日12:00前完成。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25日12:00前致电0772-621339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20人,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大于20人,则需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环节,增设的笔试方式为编写教案,按编写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20名参加面试,末位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增设的笔试时间、地点将在来宾人才网上发布公告。
三、考试
本次考试为直接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即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2.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面试的前一天,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是金秀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面
面试资格审查方式为现场验证,由报考者(或委托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毕业证(2022年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政审考核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签字确认后领取《面试确认书》。报考者(或委托人)不按时参加现场验证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3.面试人选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审核、汇总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4.面试内容形式。
(1)采取无学生试教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为12分钟,试教前由考生根据抽到面试题本进行备课40分钟。
考生试讲和备课时,除面试必要的证件、面试题本和草稿纸外,其它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均不得带入候考室、考场和备课室。
(3)试教教材是金秀瑶族自治县2022年所用教科书,教材和备课用纸、笔由县教育体育局提供。试教教材最终以现场提供为准。
5.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以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教师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委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五)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或增设的笔试。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6213392。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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