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提高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实施办法》第八、九条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4到6名建筑领域人才到察隅县住建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 4至6人(男女不限)。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学历、学位、职称: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与专业要求相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专业要求:建筑学、结构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等;
3.具有3年以上建设质量管理或者设计、施工、监理等实践经历;
4.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从事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需要外勤
6、有关专业问题由察隅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外勤工作的;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引进数量
4至6人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10月26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考虑路途偏远问题,采用电话和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个人简历表、毕业证、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参与建筑领域相关佐证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由察隅县住建局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初审后,召开住建局工作例会讨论。
(三)考试
1.资格审核: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聘用者提供的相关工作履历参与建筑领域相关材料包含以下内容:1、600字以上个人申请;2、身份证、从业单位证明、学历学位证明等资料;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4、工作成果等辅助资料;我局负责进行综合评价并打分,总分40分。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人员名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如不够1:3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 现空缺的,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完毕后我局当场评分、统分, 面试成绩总分60分。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面试通过名单,并对外发布公告。
3.实操:通过面试既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对招聘人员实际表现与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如满足我局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四、人员待遇及其它
(一)人员待遇
1.试用期薪酬(3个月)
(1)近四年专科、本科毕业者,薪酬3500元/月(2名)。
(2)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职称)者,薪酬10000元/月(4名)。
2.试用期满薪酬
(1)近四年大学毕业者,基薪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如期间工作表现优异或取得相关职称等视情况进行逐步加薪,涨幅不得超过2000元。
(2)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职称)者,薪酬12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二)违约责任
1.就业协议书签订违约的,须一次性支付对方违约金2万元整。
2.正式聘用合同签订后,最低服务期限1年(含3个月的试用期)。如违约的,则按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其他事项
1.由用人单位解决住房问题,并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补助和100元话费补助。
2.工作满一年以上,安排30到50天探亲假,待遇同单位正式干部一致(包含下乡补助、出差补助)并解决5000元差旅费。
3.所需资金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管理经费(依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和住建局公用经费中列支。
五、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负责人:张帆(西藏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站长)
联系人电话及传真:0894—5438398,杨扬:1771194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