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拉盖管理区疫情常态化防控需求及盟指挥部印发《锡林郭勒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补短板、提能力”工作方案(1.0版)》(锡防指发〔2022〕258号)文件要求,管理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力量严重不足,重点岗位人员紧缺,经管理区2022年8月16日管委会党组2022年第10会议暨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合同制工作人员,为确保乌拉盖管理区公开招录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录用。(一)本次招录合同制工作人员30人,其中:流调溯源人员6人、检验辅助人员24人。(具体岗位见附件)(二)主要从事应急采样、消毒消杀、院感监督、野外鼠防、流调溯源、检验辅助、药学管理等综合性岗位工作。6.年龄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 月1日以后出生);对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7.学历条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为医药卫生专业(包括食品检验专业、动物防疫检疫专业、化学检验专业、微生物学专业或取得相关检验资格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凡是截止到2022年10月1日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录用资格。2.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依据本方案制定招录简章,在乌拉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wlgglq.gov.cn)、健康乌拉盖微信公众号、乌拉盖管理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3.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17:306.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数码彩照3张(同时携带电子版);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到一张纸上);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乌拉盖管理区公开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8.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录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温馨提示:报考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2.笔试考点设在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笔试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报告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5.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在乌拉盖管理区门户网站公示。6. 此次招录工作被录用人员中,已在管理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且已执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的医护人员,不占此次招录名额,继续留原单位工作,工资待遇按照此次标准执行;本次招录中,未招满的岗位可相互调剂递补,直至招满。7.在疫情应急状态下,新增招录人员由卫健委统一管理,充实至各应急岗位,在非疫情应急状态下,可统筹调配至各医疗卫生单位依据专业特点承担对应工作。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按优先条件决定取舍,具体如下:优先顺序依次为:执业医师资格证(检验师、护师、药师)、全日制研究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检验士、护士、药士)、全日制本科生;若条件同等,采取加试(或实践技能操作)决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2.体检工作由乌拉盖管理区卫健委负责实施。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2.公示期满后,予以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3.2022年应届毕业未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临床、检验、医学影像、预防医学类专业人员工资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其他职称工资按照《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暂行办法》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二)除临床、检验、医学影像、预防医学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人员工资待遇为5000元/月,其他职称工资按照《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暂行办法》执行,缴纳五险一金。(一)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 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咨询电话:0479-3353016(乌拉盖管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0479-3350718(乌拉盖管理区纪委监委)
0479-3351238(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拉盖管理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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