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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3 12:02     浏览量:2794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市人民政府黄冈军分区《关于印发黄冈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黄政发〔2015〕21号)等文件精神,中共黄梅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已在黄梅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5、在读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

6、现役军人;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2年8月22日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面向社会发布《2022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登录111.47.186.137:8008进行网上操作。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9:00至9月6日17:00。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如因电话不通,造成后果,一律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9:00至2022年9月7日17:00,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记住报名序号以便报名缴费确认和下载准考证)。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因本《公告》发布时间为8月,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8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2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其中的任意两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2、关于学历、学位。《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大专、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如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以此类推。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四)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9月8日9:00至2022年9月9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报名笔试考试费按照每人100元(每人每科50元)收取。

农村脱贫户家庭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通过缴费的农村脱贫户家庭对象,须持其家庭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城乡低保对象,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2022年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连同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到黄梅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2022年9月22日上午8:00至9月24日上午8:00。考生请登录网址:111.47.186.137:8008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建议打印3份备用)。打印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县考试中心电话0713-3369309咨询。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占总成绩40%。考两科,卷面分数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类别、内容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分类设考。

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6)

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时间:2022年9月24日

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少数急需、紧缺岗位,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将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予以公告。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二)面试。面试占总成绩60%(100分)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沟通表达能力及综合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将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确定并公告。

5、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或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四、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四舍五入”法计算)。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上述人员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分]×40%。

享受加分政策的上述考生应填写《2022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附件4),并于笔试前将经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2022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见附件4)(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黄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9楼9002室)审核留存。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总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总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五、体检、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如出现并列,则递补笔试总成绩较高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招聘单位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并列,则递补笔试总成绩较高者)。考生聘用录取后,首个服务周期为5年,考察时考生须提交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承诺书。

六、公示及备案

对拟录取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不能聘用造成缺额,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并按规定履行递补申请、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相关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问题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五年,初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2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7),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签订《2022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承诺书》(简称《健康承诺书》,见附件8)。应聘人员须出具健康码、行程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两码”正常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其它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中共黄梅县委组织部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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