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南宁市委编办 南宁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南人社发〔2022〕4号)、《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2022-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通知》(南武人才办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为解决武鸣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紧缺问题,2022年计划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三批)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第三批)2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聘用后原则上在武鸣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8月27日。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
7.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南宁市武鸣区政府网等网站发布。
(二)考生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27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2022年8月28日上午9点至12点。
2. 报名要求:应聘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到现场报名,并填写相关表格。
3.报名地点: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城厢镇解放街2)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考生进入面试环节。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武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程序核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说课
1.增设筛选程序。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大于30人时,应聘者需进行面谈。面谈方式另行通知。最终按1:3比例筛选人选参加下一轮说课环节。
2.说课时间:2022年8月28日下午2点开始
3.说课地点:武鸣区城厢镇第三小学新校区(武鸣区春华路民族中学西侧约80米)
4.说课要求。应聘者根据指定教材内容进行说课,备课时间20分钟,说课时间8分钟。说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行量化打分,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应聘者现场确认有效, 按照说课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选。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考察报告,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体检。按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八)公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说课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武鸣区政府网站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九)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
四、有关要求
(一)报考期间,考生应及时了解南宁市武鸣区政府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疫情防控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广西和南宁市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并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参加报考。所有考生本人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双绿码”,且提供广西区内考试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学校报考。参加本次招聘的交通出行、核酸检测、隔离等所发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可能出现延迟、取消等情形,由此导致考生备考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招聘咨询电话: 0771—6224125 苏老师、李老师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