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影像科技师2名、一般门诊医生1名、住院儿科医生1名、儿保门诊医生1名、护理部护士4名,总务科管理岗1名,详情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与上一工作单位存在劳动争议的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及其它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办公室(郫都区红光街道徐独路666号门诊三楼),咨询电话:028-87985539。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医院无复印业务,报名时请自行准备好报名材料。
(2)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确保报名电话正确、畅通,便于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5.报名材料提供:
(1)《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1张。
(4)本人14天内最新申报防疫健康码及截图彩色打印件、《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参考问询表》。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因疫情防控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在报名结束后两周左右)。
(三)开考比例、考核方式、成绩计算方式及结果公布
1.开考比例及考核方式: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报名成功以中心电话/短信通知为准)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时可适当放宽。其中,非卫技岗位达不到1:2比例,卫技岗位达不到1:1比例的招聘岗位时,该岗位将取消,取消情况将于通过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告。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综合测评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在中心院务公示栏公布。
2.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应执业类别的相关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应聘人员笔试成绩≥60分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当天在中心院务公开栏公布。
3.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打分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对面试人员综合能力做出量化打分。
4.其他: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体检、政审
1.按照综合计算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
2.体检费用自理。相关体检项目参照郫都区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项目执行,增加核酸检测项目。
3.应聘人员未参加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造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政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或对考察材料造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及其他
(一)当出现拟应聘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应聘岗位而出现空缺岗位的情况,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从高至低等额递补。
(二)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人员报区卫生健康局核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二)本次招聘岗位均为编外人员岗位,按要求购买“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附件:
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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