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做好2022年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2〕13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阿勒泰地区青河县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23日至2004年8月23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2年青河县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以下简称为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在阿勒泰地区青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基层项目人员、青河县户籍的“退役军人”。
上述人员涉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户籍、基层服务项目时间和期限、婚姻状况、各项资质(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时限的,均截止至2022年8月23日(含当日,下同)。
2.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1)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参加“特岗教师”人员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上述情形时限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2年8月23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查阅及下载地址:青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xjqh.gov.cn)。
三、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23日10:00—8月27日18:0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青河县人社局二楼218室
2.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考生须持《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户口本、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学籍证明一份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青河县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证明、协议书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青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按照《公告》、《岗位设置公告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现场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每名考生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后填报信息无法修改,请考生认真负责,如实填报。《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笔试、面试时携带备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写作》。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笔试时间。2022年8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4.答题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5.笔试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6.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青河县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7.笔试成绩公布:8月31日在青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xjqh.gov.cn)公布,考生届时可查询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8.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9月5日(具体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届时发布的面试公告及考生面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6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采取面试加试方式,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详见青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xjqh.gov.cn)届时发布的公告。
(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文件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具体事宜将在青河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体检要求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青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xjqh.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考察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填写《2022年青河县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考察坚持政治标准第一,严把政治素质关。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对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青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xjq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无异议后下发聘用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可在聘用合同中与其约定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放宽岗位基本条件,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四、监督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青河县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06-8826555
五、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凡有虚假或不实、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如有疑问,考生可致电青河县疫情防控热线电话,详细咨询了解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青河县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906-8822682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进一步追究责任。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青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xjqh.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招聘考生咨询电话:0906-8836399
青河县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
附件2:2022年阿勒泰地区青河县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1)(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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