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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执法监督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4 17:51     浏览量:993

因工作发展需要,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执法监督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使用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与要求

岗位

代码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岗位条件和要求

备注

性别

专业

学历

年龄

1001

辅助执法A岗

1

不限

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方向、

基础医学方向)

本科及

以上

30周岁以下

1、需要参与突发事件处理,24小时应急值守。

1002

辅助执法B岗

1

不限

管理学(公共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行政管理专业、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

本科及

以上

30周岁以下

1、需要参与突发事件处理,24小时应急值守。

1003

辅助执法C岗

1

不限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

本科及

以上

本科25周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

1、应届毕业生

2、具有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根据工作需要24小时应急值守。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岗位要求与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能适应岗位要求,服从统一指挥和分配;

5、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8月23日(含)后出生”,“28周岁以下”为“1993年8月23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29日(工作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30 -16:3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及审核地点: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一楼(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兰州路与上海路交口,中建智立方一期A-12栋)。

3、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须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提供《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执法监督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及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信网打印学历和学籍证明各一份;

(5)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由报考者本人向被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达到1:2方可开考。若未达开考比例,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布。面试当天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现场缴纳面试费用后方可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综合评定后现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成绩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公布。

(三)确定初选人员

1、为确保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2、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公布。若出现成绩并列的,则通过加试方式进行筛选。

(四)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在拟聘用前,须进行体检和考察。

2、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通过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等形式考察。

4、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不合格的,则按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确定初选人员方式筛选。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认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被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成绩并列的,则按确定初选人员方式筛选。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公司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委派到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执法监督所从事岗位相关工作。

4、若招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及时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管理及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合办[2014]2号文件)以及关于印发《合肥市直单位编外使用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合编办[2021]43号文件)等文件执行。

六、有关事宜

1、面试费用80元/人。

2、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未聘用人员进入人才储备池。招聘结束后,如岗位出现空缺,则在人才储备池中择优补充。人才储备池自拟聘用人员首次公示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3、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551-65125911

报名咨询:0551-65127522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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