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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肃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5 11:51     浏览量:916

根据《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平组通字〔2020〕7号)和《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工作流程>的通知》(平人社通〔2020〕116号)精神,现将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为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中心引进招聘急需紧缺人才8名(岗位信息详见附表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引进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人员,按照与引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7.在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与引进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其中:招聘专业为一级学科的,所学专业应与该一级学科或其下设的二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为该一级学科下自设、交叉、特设专业(二级学科)时,需提供所学专业设置备案表或备案材料;招聘专业为二级学科的,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名称一致。

8.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标明的学历和专业领域名称为规范表述,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名称一致。

9.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10.具有用人单位规定的拟引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引进:现役军人、在本市已就业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1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3办公室(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南环路470号)。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已就业人员还须提供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和单位同意报名函件;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报名的,也可将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plszfhcxjsj@163.com )。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按照公告发布的引进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缺少报名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

提交PDF格式文档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面试开始前,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原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及时通知本人。

(二)面试。面试由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时间为10分钟,依据考生答辩情况,当场打分并计算公布成绩。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引进招聘计划人数之比),报名人数与引进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引进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当引进招聘计划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在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公众号公布。

(三)考察。按照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同时审查考察人选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及人事档案,对留学生一并了解其境外经历。考察完成后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考察结果和拟引进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加体检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考察结果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引进招聘资格。

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五)公示。按照面试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招聘人员,在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公众号对拟引进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引进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学历、毕业院校、专业、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招聘条件的,取消引进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备案。对符合条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招聘人员,报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办理聘用手续。对备案核准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八)优惠政策。对备案核准人员中符合《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按程序落实相应政策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此次引进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由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引进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有关人员在引进招聘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的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

2.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招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各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平凉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33-8228178(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933-8212311(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南环路470号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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