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管理、项目管理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现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怒江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严肃纪律,规范流程,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实际能力和资政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及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素质;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与学位。
(2)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以研究生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3)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独立从事经济管理类、政法类工作的能力。
6.户籍(生源)所在地为全国;
7.符合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2017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
4.2022年8月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2名紧缺专业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 单位 | 岗位名称 | 现有人数 | 引进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具体专业 | 招聘 范围(省内 或全国) | 其它 条件 要求 |
1 | 泸水市人民政府 | 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 泸水市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11 | 1 | 40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其他专业分类目录 | 经济管理类 | 国民经济管理、经济文秘、农林经济管理、现代经济管理、政府经济学、城镇经济与管理 | 全国 | |
2 | 泸水市人民政府 | 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 泸水市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11 | 1 | 40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其他专业分类目录 | 政法学类 | 经济法学、经济法、经济法律事务、法律、行政法律事务、国际经济法 | 全国 |
三、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将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ujiang.gov.cn/rsj/)、泸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nls.gov.cn/html/zwgk/)统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9月2日
现场报名地点:怒江州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行政中心4楼B405室
报名邮箱:fg3627964@163.com联系电话:0886-3627964
3.报名要求
(1)参加现场报名的应聘者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附件1《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引进紧缺专业人员报名表》。
(2)参加网络报名的应聘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引进紧缺专业人员报名表》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版形式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文件名格式:姓名+联系方式。(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扫描)。
4.报名审核
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岗位要求认真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相关资料并及时告知审核结果。网络报名审核从提交报名资料起5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反馈审核结果;现场报名审核由工作人员现场反馈审核结果。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拟定于2022年9月中旬
考核地点: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行政中心4楼A407室
2.考核方式:本次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并在面试前3天电话通知入选人员。面试考核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本次考核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各岗位可等额开考。
4.最低考核分数线:本次考核划定60分为考核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考者的考核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考核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聘用环节。若出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弃权的情况,可以递补一次。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与拟引进人员进行洽谈并签订就业协议。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2.考察。考察工作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深入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主要侧重于考察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拟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届时因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未能按时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拟引进人员不得参加体检等后续程序,并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后,由市发展改革局统一组织到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由泸水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在拟聘用公示期结束前,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报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引进实施过程中,引进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好引进工作,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参加考核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按规定进行回避。
六、监督
本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由泸水市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在引进过程中,报考人员须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遵守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引进组织实施工作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