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人才集聚,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办发〔2016〕18号),现将《宜昌市2023年度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告。
凡符合《目录》确定的专业、学历、职称(资格)等条件者,可直接联系用人单位。企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决定。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按《目录》和规定程序引进。我市人才引进主要政策如下:
1.引进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人发放15-20万元生活补贴;引进到城区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30万元生活补贴。
2.引进到城区企业工作的硕士研究生,符合发放生活补贴条件的,每月可领取1000元生活补贴,领取期限为3年。
3.引进博士研究生购买人才房的,可领取10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引进硕士研究生购买人才房的,可领取6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4.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可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分别按12000元、96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5.引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宜昌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17-6056487,0717-6056393。
附件:
中共宜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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