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下半年宜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本人及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2年下半年宜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下半年宜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学历、专业、户籍、年龄条件
1、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应(历)届毕业生。
2、部分招聘岗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此类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编制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3、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4、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年四月版)》(附件2)执行。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相近原则的,可咨询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5、部分招聘岗位限制户籍的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岗位设置所要求的户籍。岗位表中规定的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6、本次公开招聘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二)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
2、岗位计划表中的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岗位中注明“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符合此条规定方能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2)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4)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本次招聘中“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岗位。
4、部分岗位因其岗位特点及工作强度,适合男性报考,但不限于男性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9:00至9月5日17:00;缴费时间:9月1日9:00至9月6日17:00;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时间:9月7日8:30;因岗位被取消的考生网上改报时间:9月7日9:00至12:00;考生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9月19日9:00开始。
(二)报名方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
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名额之比3: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对报考人数不足的岗位,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改报。
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电子照片(近一年清晰正面照)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将对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及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五、笔试和面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形式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公告另有规定的岗位除外)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驻局纪检组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
宜春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和宜春市采茶剧团的加试岗位,采取笔试+加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时间在结构化面试之前。加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前六名进行加试环节,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综合总成绩排名前三名的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并计入总成绩。
宜春市少年体校、幼儿园岗位采取笔试+专业化面试的形式,专业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时间在笔试之后。专业化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按公开招聘岗位与专业化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化面试。
樟树市职业技术学校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的形式,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时间在笔试之后。试讲成绩为百分制。按公开招聘岗位与试讲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试讲环节。
实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公开招聘岗位数为5个及以下的,按公开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公开招聘岗位数为6个及以上的,按公开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将与宜春市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生基层专干笔试时间错开)。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与题型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4、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笔试成绩可入闱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两科笔试总分不得低于50分,宜春市少年体校岗位笔试总分不得低于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主观题不得使用铅笔作答,否则成绩无效。考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
(二)结构化面试
1、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三)计分方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公告另有规定的岗位除外)计分方式为笔试占50%,面试占50%。
宜春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岗位总成绩计分方式为笔试40%+加试20%+面试40%;
宜春市采茶剧团岗位计分方式为笔试30%+加试40%+面试30%;
宜春市少年体校岗位计分方式为笔试30%+专业化面试70%;
幼儿园岗位计分方式为笔试50%+专业化面试50%;
樟树市职业技术学校岗位计分方式为笔试50%+试讲50%。
六、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对入闱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报送资格审查结果。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三次,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近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2、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2020年或2021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5、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6、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省内外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笔试入闱后,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等相关材料参加面试,通过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考生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受疫情影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被聘用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二)面试后,因考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三)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X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完成相关项目的检查,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上编手续。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体检合格后,市直单位岗位由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县(市、区)岗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五)宜春市委办公室网络技术服务中心岗位因工作性质特殊,须按国家有关政策对考生的三代以内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考察。
(六)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八、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二)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笔试、面试等相关公开招聘信息。
(三)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两个科目,每人100元,网上缴纳)。
(四)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
(1)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1152;
(2)袁州区人社局:0795-3588535;
(3)樟树市人社局:0795-7362601;
(4)靖安县人社局:0795-4650892;
(5)奉新县人社局:0795-7188962;
(6)高安市人社局:0795-5281701;
(7)上高县人社局:0795-2528023;
(8)宜丰县委人才办:0795-2765339;
宜丰县人社局:0795-2990771;
(9)铜鼓县人社局:15297951100;
(10)万载县人社局:0795-8821570。
2.报名故障、缴费等问题咨询
宜春市培训考试中心:0795-3289660。
(五)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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