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来宾市委党史研究室(来宾市地方志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制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外聘用人员1名。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身体健康,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性别:不限。
(三)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五)掌握现代办公软件技能,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行政管理工作经历或者来宾市辖区户口者优先。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市委党史研究室(来宾市地方志办公室)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等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9日-10月13日。
2.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材料。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方式进行。请将《来宾市委党史研究室(来宾市地方志办公室)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及以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发至邮箱: lbds706@163.com或者直接交到来宾市委党史研究室(来宾市地方志办公室):盘古大道123号住建局8楼801室。
(二)面试:我单位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经面试合格后,应聘人员按规定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聘用:经面试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委党史研究室(来宾市地方志办公室)秘书科联系。联系人:罗钰余,联系电话:0772-4278706。
中共来宾市委党史研究室
来宾市地方志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