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凉山州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校医辅助岗)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州已组织开展了凉山州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的招募工作,尚有部分岗位出现空缺,拟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充招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募数量、岗位
本次凉山州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共进行分类补录人员28名,其中医疗卫生岗21名(其它岗A岗2名、其它岗B岗5名;应急岗A岗1名,应急岗B岗13名)、校医辅助岗7名(校医辅助岗A岗1名、校医辅助岗B岗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1.四川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2.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4.省内普通高校其他非医药卫生类专业、符合岗位招募条件的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9: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补充招募全部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面试费。
(三)报名地点。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报名地点为岗位所在县(市)卫生健康局,具体咨询方式见附件2。
报名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凉山州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招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1份。若报考人员为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需提供相关户籍证明材料。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为2022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但证明材料中所列资格条件必须包含报考岗位需审核的内容。
5.《招募工作人员考核(政审)表》(见附件4)。
6.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7.公告中要求的,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若报考人员为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印证资料。
8.若报考人员为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奖励证书或文件。
在8月26日17:30前未交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所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凡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岗位调剂。岗位调剂按2022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凉山州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人员招募的公告》要求执行。
五、面试
本次补充招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招募,由各县(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时间由各县(市)确定,最迟不晚于8月31日。主要测试被招募者的卫生基础知识、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地点和参加面试有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报名登记表、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含承诺书(附件5)、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参加面试,建议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接受查验,熟悉考场,确保准时参加面试。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其中,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按本次公告标准进行体检的,原则上不要求重复体检,但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所有进入体检的考生都需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或毛发检验)。
招募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的当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可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待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体检合格的再上岗。
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补录人员名单在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官网、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公示。公示反映有不符合招募资格和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拟招募人员资格。
招募计划完成后,由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服务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八、培训上岗
2022年招募的公卫特别岗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组织考核
招募人员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服务单位组织实施,期满考核由各地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考核结果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十、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各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次招募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各地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乡镇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8.其他。服务期限为1年的应急岗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的支持政策,按照《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补充招募工作中,对有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募过程各环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并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因考生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损失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在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官网、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官网,请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最新动态和通知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体检、递补、培训上岗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考考生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考生取得联系造成损失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涉及面试和资格审查等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在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官网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和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五)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医疗卫生岗咨询电话:凉山州卫生健康委,电话:0834-2191086
医疗卫生岗监督电话: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834-2192019
校医辅助岗咨询电话: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0834-3237328
校医辅助岗监督电话: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834-3222873
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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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凉山州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补录岗位表
2、县(市)补录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岗位咨询方式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