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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周县委人才工作委员会2022年博硕补充引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7 11:10     浏览量:16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引才目标任务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精神,进一步优化全县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进行。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应往届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选聘情形人员。

四、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补充选聘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共15名。具体选聘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曲周县2022年公开选聘博硕人才岗位表》。

五、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审核之日结束。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从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www.qzx.gov.cn)下载《曲周县2022年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从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做成压缩文件,以“报考单位 姓名”方式命名,上传至qzxrcyj8929@163.com。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初步审核。组织有关人员对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

4.资格审核。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由考生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合格后,进入测评环节。

5.测评。测评通过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5分。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和测评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项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6.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曲周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

7.考察。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同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经县委人才工作委员会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8.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9.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批准后,由用人单位、编办、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人才支持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和硕士自到曲周工作之日起,对符合“英才卡”发放要求的,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多项服务。

2.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由县委组织部协调优先入住曲周县人才公寓或用人单位员工宿舍。

3.职称评聘。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职称评聘。

4.政治待遇。加大对引进的博硕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大在博硕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推荐申报河北省、邯郸市各类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5.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制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它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6.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和硕士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曲周就读的,根据博硕人才意愿,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2.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因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比例空缺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本次选聘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曲周县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及曲周县相关用人单位所有。

咨询电话:0310-8858929

监督电话:0310-8858505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中共曲周县委人才工作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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