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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健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7 14:54     浏览量:2992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用人单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川天府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6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新区主要的临床教学、医疗应急救治、公共卫生、基层帮扶、援外医疗卫生等任务,是新区10个区级质控中心挂靠单位、伤残鉴定指定单位、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疗机构、产儿科急救中心、区域检验中心等。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华阳街道15个社区、约30余万常住人口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含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实施等。

四川天府新区新兴卫生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全国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达标单位、区级首家医养结合示范单位。拥有“成都市示范中医馆”,成立了区级“残疾人康复中心融乐阳光家园”、“茉莉养老服务评估中心天府新区分中心”等。主要为辖区10万余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以及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和培训等。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反医德医风的相关情况及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附件1);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卫生健康系统编制内人员;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9:00—9月6日17:00。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电子邮箱:1321565984@qq.com。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四川天府新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健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扫描成PDF件,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经历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PDF扫描件一起发送至1321565984@qq.com,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表上所留邮箱等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邮箱等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2022年8月30日9:00—9月9日17:00。资格初审采用线上审查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进入原件校验环节。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以邮件方式通知;在资格初审期内,未接到邮件通知,则为未通过资格初审,不能进入原件校验环节。

(二)原件校验:原件校验以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邮件方式通知。进入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四川天府新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健人才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经历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现场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四川天府新区官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告。各招聘岗位按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如考核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相关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所产生的空额,按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如考核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四川天府新区官网“人事招考”栏目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或未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招聘工作由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负责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61889625。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二、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四川天府新区官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所有考生在参加原件校验及面试前做好健康状况、健康码、行程码管理;考生在前10天内无境外出行史或居住史,前7天内无前往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其他有病例报告地区(社区)旅居史,未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未接触其他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前3天内无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无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相关症状;不处于疫情防控中的集中(居家)隔离或三天两检期;省外考生需严格执行“入川即检”政策。其余未尽事宜遵从成都市及天府新区相关疫情防控最新规定。

(三)本次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68772830。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7:00。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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