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岗位出现缺额,根据《舒城县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决定对舒城县2022年度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人员进行补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和条件
(一)选认对象为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脱贫户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等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符合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乡村的意愿;
4.服从工作安排,履行相关合同;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补录计划
岗位 代码 | 岗位名称 | 专业 领域 | 需求人 数 |
110 | 城关镇 | 不限 | 1 |
111 | 桃溪镇 | 不限 | 1 |
124 | 棠树乡 | 不限 | 1 |
17 | 六安市舒城县绿色水稻农业科技园区(位于城关镇) | 不限 | 1 |
三、岗位职责
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工作内容包括: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宣传党的“三农”和科技创新等政策;
(二)收集乡村科技需求,联系服务所在地的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示范基地,服务村、农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经济实体;
(三)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兼任所在乡镇、村(社区)团干部,参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四)入驻地乡镇政府、农业科技园区,以及县级科技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相关事项
(一)选认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的高校毕业生,不再保留应届生身份。服务期间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同类人员同等对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由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服务期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障缴费年限,社会保障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
(二)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4000元(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乡镇和农业科技园区等,应帮助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解决食宿,费用自理。
(三)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按照当地户籍政策迁至服务所在县;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入驻单位;人事档案由设岗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办理档案托管。服务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等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或人才服务代理机构管理。
(四)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服务期满由县科技局负责组织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不超过舒城县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总人数的20%。考核结果向所在高校通报并计入个人档案,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给予表扬。对工作不扎实、不履行协议要求的,及时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对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解除协议,取消科技特派员资格。
(五)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可同时享受岗位所在地大学生就业相关保障政策。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形式,时间为8月26日-8月28日17:00,请在截止时点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舒城县科技局邮箱1942281628@qq.com;所有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需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邮件以“岗位代码+考生姓名”命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入围拟选认名单,统一组织面谈、考察、体检(费用由县科技局承担),时间为8月29日8:00,地点在县科技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人数未超过岗位需求数的,直接列入拟选认名单;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采取审核制先报先得。剩余人员列入补录库,后期如需补录,根据考生报名顺序从补录库中递补,不再单独安排补录程序。拟选认人员与入驻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
4.本次选认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认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认规定的大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认资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舒城县科技局 0564-2781127
舒城县科技局
2022年8月26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