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专业:临床医学专业
二、招聘要求: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执业资格证书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具备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动手操作能力;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0周岁及以下;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
1.报名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工作时间 (常年有效)
2.报名地点:含山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综合楼四楼)
3.报名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4)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开考比例: 不设开考比例。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复检费自理)。
六、聘用及待遇:
1.面试、体检合格后即办理聘用手续,属于自主聘用身份人员。
2.免试用期,同岗同酬,工资待遇依照县人社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根据个人特长和医院的需要直接定科。其他情况待遇面议。
3.符合县人社部门报考条件的,单位提供岗位,配合本人报考事业单位统一招生考试,解决编制。
七、有关事宜:
此招聘公告常年有效,招聘工作由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医务科、审监科组织实施,院纪检部门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县医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院人力资源部咨询。
咨询电话:0555—4324001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