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依据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二、岗位及人数(驾驶员80人,消防员185人,共计265人)
支队直属:驾驶员10名、消防员13名;
朝 阳 区:驾驶员3名、消防员12名;
南 关 区:驾驶员2名、消防员6名;
二 道 区:驾驶员4名、消防员16名;
长春新区:驾驶员10名、消防员21名;
经 开 区:驾驶员6名、消防员9名;
净 月 区:驾驶员10名、消防员36名;
汽 开 区:驾驶员3名、消防员5名;
莲 花 山:驾驶员3名、消防员2名;
农 安 县:驾驶员10名、消防员25名;
德 惠 市:驾驶员5名、消防员10名;
榆 树 市:驾驶员4名、消防员16名;
九 台 区:驾驶员10名、消防员1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支队本级及市区内各大队征召的专职消防员以长春市城区户籍为主,各外县(市)、区大队征召的专职消防员以属地户籍为主;此次征召专职消防员原则按报名意向分配,适情进行调剂;
3、消防员:男性,年龄18—28周岁(1994年8月-2004年8月),从事过消防事业的或参军服役过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驾驶员:男性,25—40周岁(1982年8月-1997年8月);
4、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
6、驾驶员拥有三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能熟练驾驶大型货车(B2型及以上驾驶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在读学生;
6、已在全日制工作岗位任职人员;
7、参与经营企业(法人或股东身份)的人员;
8、身体各部位有纹身的;
9、身体、心理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考按照公告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政审、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体检、面试等程序组织实施。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22年8月11日-9月12日,各大主流媒体发布招聘通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
(二)下载报名表: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
(三)报名受理时间:2022年8月11日-9月12日8: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邮箱:3528691479@qq.com,邮件标题应采用“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
(五)应聘人员报名须上传以下证明材料: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1、报名表(扫描尾页下方二维码下载);
2、长春市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
3、近期免冠蓝底两寸彩照;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5、个人征信证明;
6、B2型及以上驾驶证(驾驶员岗位);
7、退役士兵须上传退伍证;
8、咨询电话:0431-85012027。
五、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一)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项目:
体能测试: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100米跑。
岗位适应性测试: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
(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具体考核标准扫描尾页下方二维码下载)。
(二)驾驶员驾驶能力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待全部考核合格后统一进行,参照国家消防员征召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人民币1000元),体检医院直接负责收取,与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无关。
(一)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设合格线60分)
(一)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1:1.2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最终按照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结果公示及录用
由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办公室根据考核成绩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一)公示前,招录对象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二)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名单。对没有问题的,按照规定开展录用通知发放、组织入职前培训等工作。
(三)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九、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采取统招统训的方式进行岗前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为2个月,转段实战培训2个月。
十、待遇保障
录用人员实行24小时执勤工作制度,工作5天,休息2天。如有应急响应、疫情防控及特殊需要时,视情况停止人员休假和轮休,全员在岗在位。
工资标准:
(一)长春支队本级征召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人民币)为每月4000元,驾驶员工资为每月4500元,岗位工作经考核合格,每月发放高危补助12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一金,提供饮食、被装。
(二)各区、县消防救援大队征召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本地区政府批复工资标准发放(扫描尾页下方二维码下载)。
(三)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
(四)新录用的专职队员自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内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集中培训和转段实战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应退还被装费、伙食费、训练保障经费等。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均不设开考比例;
(二)应聘人员需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扫描尾页下方二维码进入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群,同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通畅,便于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应聘人员在体能、岗位适应性测试、体格检查、面试时需携带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各项考试。
附件4:《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