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赤峰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按照编制部门下达的赤峰市敖汉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为了进一步提高敖汉旗核酸检测能力,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检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9人。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2年敖汉旗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检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5日(不含)至2004年9月5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应聘人员学历取得日期截止2022年9月4日);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 列编的(含试用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8时30分--9月6日5时0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要求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地点: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室。
2.报名时应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1份、《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4张、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2.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7.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二)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由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一律异地聘请,每组由7人组成。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4.应聘人员面试时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5.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并列,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1.体检工作由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因体检检查不合格空出的岗位,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由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期限为3-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虽不设开考比例,若报名合格人数未超过27人(含27人),取消笔试环节,可以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拟录用人员允许在不同招聘单位之间选择,选择单位时以分数高者优先选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选择。
(三)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六)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及时发布。
(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时间、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相关公告,应聘人员应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并随时关注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电话
2022年9月5日开始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敖汉旗人社局咨询电话:4321681,负责本公告的解释工作。
附件:
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