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敦化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计划招聘男性辅警10人。被聘用人员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相关警务辅助工作,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
岗位设置:拘留所辅助监管岗位10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政治合格;本人没有前科劣迹、直系亲属没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
(二)热爱公安工作,品行良好,具有正义感和责任心,无涉及黄、赌、毒等不良行为。
(三)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语言表达能力正常,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四)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优先。
(五)限男性,身高在170厘米(含)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3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
(六)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本市常住户口。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缠访闹访、无理访、极端访,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和初审)。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6日至9月2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时。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敦化市公安局办公楼912室。联系电话: 0433-6570205、0433-6570206。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无违法犯罪证明,退役士兵需有退役士兵证。以上需原件及1份复印件,自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录用程序
1、报名初审:按照报名条件要求,进行初步审查。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笔试、体能测试:符合报名条件要求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和体能测试。笔试前,发放复习资料,给予一定时间复习;体能测试,按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和规定执行。项目包括: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
3、核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与体能测试成绩相加,得出考生总成绩。
4、考生排名: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名。成绩相同的,按照先比较体能测试成绩,再比较笔试成绩的顺序,体测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测成绩低的,排名在后。体能测试成绩再相同的,则按照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的顺序,依次比较单项分数,分数高的,排名在前,分数低的,排名在后。
5、录取:按照总成绩排名,录取前10人。如被录取人员在试用期间考察不合格或工作中主动辞职、辞退者,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增,择优录用。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一年后成绩失效,不再递补。
6、政审: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7、体检:到指定医院,按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8、公示:按照规定,将拟录用人员在敦化政务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9、上报审核:按照规定,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上报州局、省厅审批。
通过以上招聘程序被录用的人员,按照现行辅警工资待遇执行(工资2690元,含个人“五险一金”缴纳部分),并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不合格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进行初审,不允许由他人代报名;
2、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其资格;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做好参加笔试和体能测试的准备;
4、报考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本次招聘工作由州公安机关辅警管理部门和市监察委、人社局全程监督;
6、防疫要求:检查吉祥码、行程码,佩戴标准医学口罩。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