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源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8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编外人员:业务部门辅助人员8名(其中院内6名、灯塔人民法庭1名、蓝口人民法庭1名)。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失信情况及犯罪记录,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河源市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的;
5.其他不宜担任业务部门辅助人员情形的。
(二)学历、专业、年龄
1.学历及专业要求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优先。
2.报考年龄(年龄计算截至发招聘公告日之前)
30周岁以下。
(三)岗位要求及职责
1.岗位要求
①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
②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③保密意识强,吃苦耐劳。
2.岗位职责
①协助庭室做好审判辅助工作;
②协助庭室做好内勤工作;
③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8日下午17:30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请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扫描件为PDF格式)以“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2234514138@qq.com。
1.本人填报的《东源县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及近期电子版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三)现场资格审核:现定于9月9日(星期五)在东源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03办公室)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由东源县人民法院对招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参加考试资格。资格审核应由本人如实填好报名表,并携带以下材料到东源县人民法院403办公室予以审核:1.《东源县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报名表》1份(请报考人员自行双面彩色打印);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3.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以及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6.有关政治面貌证明材料。
上述复印件须现场核对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四)审核结果:由东源县人民法院根据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及人岗匹配度等,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中,择优确定笔试人员。经审查合格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对考试对象发放考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方式
考试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合格线为60分。考生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笔试或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含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常识、时事政治和写作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待定,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东源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考试成绩、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形象礼仪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六、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到我市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二)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东源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通知政审对象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东源县人民法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和资格复审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依次递补。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进行递补。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因特殊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可按此次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
根据东源县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确定薪酬及保障待遇。购买五险一金。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参加面试;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区或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河源市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河源市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试人员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面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试有关安排和要求调整的,我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九、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源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东源县人民法院0762—8330083(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东源县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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