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馆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 | |
专技(非遗研究) | 1 | 历史学类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岁及以下 |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非遗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不予报考。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其它条件
1.博士研究生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
5.专业条件设置为“历史学类”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泉州人社网、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中“历史学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9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
同时必须将报名所需材料一并压缩打包后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发送至邮箱:1355705356@qq.com,压缩包文件命名及邮件主题注明“2022年专项招聘+姓名+手机号码”。其中,报名登记表单独一个附件,其它相关材料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保存在一个PDF文档中。报名咨询电话:0595-22505011。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泉州市艺术馆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1份;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相片(电子照片直接打印,签字)。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硕博各阶段)、博士课程成绩表、所取得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暂时未能提交的,可在进入体检前提交。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泉州市艺术馆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于考试前一天携带报名材料(资格初审时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到泉州市艺术馆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核
(一)考核内容及形式
1.业绩成果审核(30分),重点对考生的论文、参与课题科研、学术成就等体现业绩能力的材料进行评审。
2.现场面试(70分),以学术答询、回答评委提问等综合考评为主要形式。
3.考官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的方式确定考生的最终得分;考核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考核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考核。
(三)考核成绩
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核成绩在泉州市艺术馆网站发布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先自行承担,待正式入职后予以报销。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报考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单位通知本人。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学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用人选,并在泉州市艺术馆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协议,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或调动手续。
六、其它事项
(一)应聘者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开招考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确定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与艺术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将约定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通过资格审查且确认参加考试考核人员,请关注泉州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规定。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请提前阅读《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进入考点应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示身份证及“福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且旅居史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并于开考前签署承诺书。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中共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55307。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艺术馆负责解释。
泉州市艺术馆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