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博物馆社会功能,满足公共文化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黄冈市博物馆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一批讲解员和考古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2名讲解员、3名考古员。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黄冈市博物馆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讲解员、考古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lj.h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lj.h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2.报名方式: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黄冈市博物馆主楼大厅(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明珠大道110号,市东方广场西侧),办公电话:0713-8354810。
4.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请报名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电话预约,错峰报名,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⑴《黄冈市博物馆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讲解员、考古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讲解员岗位提供两年工作经历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古员岗位提供两年工作经历证明(同上)、文物博物(文博)初级(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纸质盖章的书面证明。
(6)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7)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联系。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在资格确认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6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9月2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3)关于工作经历。报考人员须提供两年工作经历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4)关于专业。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并进行逐一明确。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报名结束后,在市文旅局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考试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讲解员岗位采取模拟讲解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古员岗位采取考古现场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为保证招录考生质量,达到竞争择优和优中选优的目的,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按程序报市人社局批准。若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超过1:10,则组织初试筛选,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讲解员岗位的初试由考生提供指定内容的讲解视频,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考古员岗位的初试为笔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具体初试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市文旅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4.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次招聘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重要提示: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考察
1、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序后仍并列的,组织加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五、公示及备案
市文旅局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人社局审定后,在市人社局和市文旅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文旅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市文旅育局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聘用文件下发后,不再递补。递补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办理聘用手续
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市博物馆为新招聘的讲解员、考古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防疫须知和防疫承诺书
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签订《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简称《健康承诺书》,见附件4)。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出具健康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面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8354810(黄冈市博物馆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360152(市纪委监委驻市文旅局纪检组)
0713-8392100(市文旅局人事科)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