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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龙湾区2022年度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31 11:09     浏览量:479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13名,其中“面向网格员招聘25名、面向街道临聘人员招聘15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3名、面向独立运行经合社招聘5名、面向社工人才和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招聘5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星海街道定向招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面向网格员招聘25名(岗位代码:01)

龙湾区永中、蒲州、海滨、永兴、状元、瑶溪6个街道入职满1年以上(在2021年8月30日前入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网格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1次及以上为“优秀”等级的(或获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由街道审核把关),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5: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面向街道临聘人员招聘15名(岗位代码:02)

龙湾区永中、蒲州、海滨、永兴、状元、瑶溪6个街道入职满1年以上(在2021年8月30日前入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临聘人员(以与街道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为准)。近三年年度考核有1次及以上为“优秀”等级的(或获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由街道审核把关),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5: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面向退役军人招聘3名(岗位代码:03)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具有龙湾区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的退役军人,以龙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为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5: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面向独立运行经合社招聘5名(岗位代码:04)

龙湾区永中、蒲州、海滨、状元、瑶溪5个街道独立运行经合社(2019年龙湾区村社规模优化调整撤销的行政村)经选举产生的现任党组织、董事会班子成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5: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五)面向社工人才和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招聘5名(岗位代码:05)

1.具有龙湾区户籍、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的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龙湾区户籍、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在龙湾区民政局登记的具有3A级及以上等级(评估有效期内)社会组织的在岗在职专职工作人员(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在该社会组织参加社保缴纳满1年)。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5: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类10名(岗位代码:06-1):具有龙湾区户籍或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类35名(岗位代码:06-2):具有温州市区户籍、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法律相关专业、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类40名(岗位代码:06-3):具有温州市区户籍、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5: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如遇面向网格员、街道临聘人员、退役军人、独立运行经合社、社工人才和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类(法律相关专业)招聘出现招聘计划数核减,核减的计划数全部调整增加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类。

(七)星海街道定向招聘75名

1.面向网格员招聘10名(岗位代码:07-1)

龙湾区海城、沙城、天河、星海4个街道入职满1年以上(在2021年8月30日前入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网格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1次及以上为“优秀”等级的(或获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由街道审核把关),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5: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面向街道临聘人员招聘10名(岗位代码:07-2)

龙湾区海城、沙城、天河、星海4个街道入职满1年以上(在2021年8月30日前入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街道临聘人员(以与街道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为准)。近三年年度考核有1次及以上为“优秀”等级的(或获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由街道审核把关),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5: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面向村级大学生村官和劳动保障协管员招聘3名(岗位代码:07-3)

龙湾区海城、沙城、天河、星海4个街道范围内,经组织、人社部门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满2个聘期(含留村任职)、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龙湾区海城、沙城、天河、星海4个街道范围内入职满1年以上(在2021年8月30日前入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的劳动保障协管员。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5: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类5名(岗位代码:07-4)

具有龙湾区户籍或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5: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5.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类7名(岗位代码:07-5)

具有温州市区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法律相关专业。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5: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6.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类25名(岗位代码:07-6)

具有温州市区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5: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7.在岗定向招聘15名(岗位代码:07-7)

龙湾区星海街道所辖社区于2021年3月31日前入职的在职在岗社区工作人员,由街道出具相关证明。

如遇星海街道定向面向网格员、街道临聘人员、村级大学生村官和劳动保障协管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类(法律相关专业)招聘出现招聘计划数核减,核减的计划数全部调整增加至星海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类。

如遇星海街道定向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类出现招聘计划数核减,将相应核减星海街道定向招聘计划数,核减的计划数全部调整增加至龙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类。根据龙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类聘用人员成绩从低分到高分,依次补充分配至星海街道所辖社区。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立案调查处理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学生;

4、现役军人;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职的龙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9日(上午8:45--11:00,下午14:45--17:15)。

2.报名地点: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区档案馆一楼大厅(永宁西路506号),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参与现场报名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出示温州防疫码“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体温测量正常。防疫码异常人员谢绝进入。现场报名前21天内入境人员和现场报名前14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设区市)人员不得前来参加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证明等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1),网格员、街道临聘人员、大学生村官、劳动保障协管员需提供附件2,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供附件3(请携带社保参保证明),星海街道在岗定向招聘人员需提供附件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提交后不能修改,报名表内容如实填写,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笔试资格。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可关注龙湾门户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告公示栏)

(三)考试

1.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及写作等,采取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的方式,总分200分。

3.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并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其空缺名额根据该类别符合资格的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该类别成绩末位同分,以主观题成绩高的优先;如主客观题均同分,则同时入围,相应增加此次招聘总计划数。

(五)体检、考察

入围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根据该类别符合资格的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该类别成绩末位同分,以主观题成绩高的优先;如主客观题均同分,则同时入围,相应增加此次招聘总计划数。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龙湾区委组织部、龙湾区民政局统一分配,各街道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专职社区工作者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招聘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规定执行。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经全区统一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薪酬待遇套用“三岗十八级”工资标准。

2.经全区统一公开招聘聘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在三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温州市区户籍指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龙湾区户籍指永中街道、蒲州街道、海滨街道、永兴街道、海城街道、状元街道、瑶溪街道、沙城街道、天河街道、星海街道。

4.招聘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中国龙湾门户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5.考生隐瞒事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委组织部、龙湾区民政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86968515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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