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示范区管委会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留置看护辅警149名,其中男性108名,女性41名。招聘职位及有关要求详见《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留置看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5.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6.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的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指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特殊专业技能人才;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相关信息通过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官网(http://gaj.jiyuan.gov.cn)、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bj.jiyuan.gov.cn)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提交报名申请时间):考生需于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9日17:00前,登录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官网(http://gaj.jiyuan.gov.cn),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蓝底、正面、彩色免冠近期证件照;②格式JPG; ③文件大小30KB以下;④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⑤必须能真实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名要求。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报名前,要仔细阅读相关要求,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可于提交审核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为9月9日17:00,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后,所有考生将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考务费每人3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0日18: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济源示范区公安局留置看护辅警报名表》(附件2)两份,招聘中资格确认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22年9月17日9:00至9月23日12:0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进入体能测试、面试人员,需在体能测试、面试时提交验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保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调整招聘职位。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该职位拟招聘人数,职位核减情况将及时在原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含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3.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示范区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参加考试。
4.笔试有缺考、作弊情形者不得进入体能测试。
5.笔试成绩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三)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2.体能测试资格确认。考生须在体能测试前进行体能测试资格确认。体能测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体能测试资格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提交照片一致);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特殊技能需提供国家颁发的证书等佐证资料(由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求统一认定);
(7)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笔试准考证。
体能测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官网公布。经体能测试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未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体能测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体能测试资格确认的,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并发放《体能测试通知单》。
3.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能测试通知单,经核验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体能测试考点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的有关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
5.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体能测试通知单为准。体能测试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登陆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官网查看。
6.体能测试后,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未达到与拟招聘人数2:1比例的职位,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进行体能测试,递补以一次为限。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的时间、地点以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官网发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4.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考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能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有缺考、作弊情形者不得进入体检。
(五)考生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总成绩将在济源示范区公安局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和参加体检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体检。体检费按照体检项目和医院收费标准确定,由参加招聘人员个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以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官网发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按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有无犯罪记录、本人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进入考察政审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照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3.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因留置看护辅警离职在一年内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职位空缺情况,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人员,组织体检、考察政审,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予以补聘。
4.考生被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录用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服兵役情形除外)。
五、待遇保障
留置看护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工资待遇按照现行示范区公安局辅警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在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时,每天另享有执勤补助,具体标准按照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确定标准发放。新招聘留置看护队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有义务随时关注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官网,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招聘相应环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资格确认、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培训、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八、其他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在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官网予以公布。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不利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30—18:00)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391-6855104
监督电话:0391-6633657
济源示范区公安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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