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东兴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应急救援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兴市应急救援大队专职人员8名,具体从事消防、应急救援等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8月30日至2004年8月30日期间出生)的公民,本市户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特殊工种证书或熟悉车辆驾驶人员优先。
3.视力要求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身高不低于162cm,能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及野外救援的身体素质,身体和心理健康,无残疾、无色盲、无各类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和隐性疾病。(具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所谓零就业家庭就是指:城镇同一居民户口内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及已办理退休的人员除外),因就业困难无1人就业或1年内家庭成员从事有收入的劳动活动时间合计不足3个月(含3个月)的家庭称为零就业家庭;②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人员;③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例如东兴市被征收过土地并签署拆迁安置协议的征地农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及录用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9月5日期间,法定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东兴市应急管理局(高兴大道15号,政务中心9楼903室)。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复员退伍军人需持退役证进行报名;司勤人员需持驾驶证报名;其他应聘人员有相关技能证书的,报名时一并提供)。
(二)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体能考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 体能考试。体能考试项目为: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体能考试内容和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1年)》执行。个人体能考试成绩评定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分别评定分数,取三项总分的平均分作为个人体能考试得分。
考试者须严格遵守体能考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考试。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考试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体能考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考试的,视为放弃体能考试,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体能考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依次拟录用人员,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人员均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统一组织进行。
对因体检和政审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空缺的,依照招聘对象面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
四、薪酬及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正式聘用后参照合同制消防员待遇。
(二)每年购买相应的保险、配备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所需防护装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均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名人员随时关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畅通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用预留联系方式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疫情防控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进入报名和考核场地前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兴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联系电话:东兴市应急管理局0770-6292233。
东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