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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攀枝花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人员补充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31 16:46     浏览量:2839

根据《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攀枝花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以下简称公卫特别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1.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2022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届、2021届、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2.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

二、招募数量

全市补充招募医疗卫生机构岗73个(以下简称医疗卫生岗),含27个疫情防控应急岗(以下简称应急岗);3个中小学校医辅助岗(以下简称校医辅助岗)。

三、岗位设置

1.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主要从事协助核酸检测实验室相关工作(包括信息录入、样本整理、样本条码打印扫码等前端处置工作)、协助隔离场所相关工作(包括信息联络、清洁消毒、后勤保障等)、协助应急医疗救治相关工作(包括核酸采样、预检分诊、院感防控以及其他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包括开展流调溯源、信息统计报送、消杀等)、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相关工作(包括重点场所传染病防治监督协管、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协管等),以及其他公共卫生相关工作。

其中,应急岗全部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需要统筹安排,其他医疗卫生岗全部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2.校医辅助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中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传染病哨点监测及预防控制等工作。

具体岗位由市教育和体育局、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本次招募相关具体岗位见《攀枝花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计划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panzhihua.gov.cn/)、“健康攀枝花官微”、攀枝花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jytyj.panzhihua.gov.cn)查询、下载。

四、工作期限

公卫特别岗服务时间为3年。其中应急岗服务时间为1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可申请延期,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五、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岗位表》上招募岗位指定的电子邮箱,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料报送至所报考单位(具体报名地址《岗位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岗位所在市、县(区)报名工作组对照招募公告和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工作组将以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报考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如遇疫情影响等特殊情况,导致招募工作变动的,将通过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健康攀枝花官微”、攀枝花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jytyj.panzhihua.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4.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须在报名结束前向报名工作组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七、考试

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招募,面试时间统一确定为2022年9月9日上午9:00开始。

应急岗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其他医疗卫生岗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组织面试。校医辅助岗由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教体局分别组织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招募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认知度等,不指定辅导用书。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募。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八、体检

本次招募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由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根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则依次按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国家承认的学历高者顺序入闱)。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所缺岗位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考生近6个月(即3月1日以来)已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认可体检结果。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实施。重点审查其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取消招募资格。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公示

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公卫特别岗人员招募名单,并通过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panzhihua.gov.cn/)、“健康攀枝花官微”、攀枝花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jytyj.panzhihua.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募计划完成后,由服务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十一、培训上岗

招募的公卫特别岗人员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正式上岗。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组织考核

招募人员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服务单位组织实施,期满考核由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考核结果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十三、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各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由用人单位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次招募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各地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乡镇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三)应急岗项目服务期满支持政策。服务期限为1年的应急岗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的支持政策,按照《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服务满一周年且考核合格的应急岗位招募人员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1周年,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2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1周年,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2分。按本次招募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3.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应急岗位招募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4.职称评定优先。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应急岗位服务前五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十四、特别提示

(一)招募过程中各个环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二)本次招募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panzhihua.gov.cn/)、“健康攀枝花官微”、攀枝花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jytyj.panzhihua.gov.cn)发布信息,请报考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考察、体检、递补、培训、上岗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十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招聘工作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医疗卫生岗监督举报电话:

1.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综合科:0812—3332963。

2.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科:0812—3911037。

校医辅助岗监督举报电话:

1.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教育体育纪检监察组综合科:0812—3348330

2.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0812—3337524

咨询电话:

(一)东区。

东区卫生健康局:付老师 ,0812—2225322

东区教育和体育局:严老师,0812—2273913; 张老师,0812—2293736

(二)西区。

西区卫生健康局:王老师、徐老师,0812—5554546

西区教育和体育局:王老师、徐老师,0812—5554546,

(三)米易县。

米易县卫生健康局:袁老师,0812—3992427

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周老师,0812—8177665

(四)市级医疗卫生岗。

攀枝花市中心医院: 毛老师, 0812—2238010

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阳老师,0812—5558131

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吴老师,0812—3885856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 王老师,0812—3332321

攀枝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刘老师,0812—3373308

攀枝花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刘老师、童老师;0812—3335426

攀枝花市中心血站:李老师, 0812—2222530

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姜老师, 0812—2213019,2213222

攀枝花市铁路医院:罗老师 ,0812—634187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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