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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紧缺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31 16:50     浏览量:444

根据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紧缺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部属公费师范生,获得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5.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等(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可以参加此次紧缺教师招聘,并应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根据《通知》要求,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7日及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栏注明“面向高校毕业生”的,限2022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

(三)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紧缺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与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招聘主管部门根据网上报名初审结果,确定是否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形式、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一)网上报名与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09:00-2022年9月8日16:00。

报名材料要按报名表(WORD电子版)+其他材料(见附件2)等影印件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发送,邮件主题命名为“学科+姓名+硕(博)毕业院校+本科毕业院校+联系电话+邮箱”。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将报名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zbgxqjtzxzzrsk@163.com)进行报名(本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当天致电0533-2341906进行确认。

2.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填写报名信息时,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配偶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紧缺教师考察的重要依据。应聘人员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均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zbzhhgx.cn)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网上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内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初审情况通过邮件反馈,请考生注意查收。

初审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将汇总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信息确定参加初试或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4.核减调整计划

当某一学科网上初审通过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时,超出的招聘计划数按照如下顺序进行调整:语文到数学再到体育;数学到语文再到体育;体育到语文再到数学。

核减调整结果将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zbzhhgx.cn)发布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方式和时间安排等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关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zbzhhgx.cn)网站信息。

面试采用试讲、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每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若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见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公告。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四)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zbzhhgx.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对于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五年(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在五年内不允许辞职),签订合同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凡违反我省我市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咨询、监督及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2341906、234185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 0533-3583832(淄博高新区纪工委)

公告网址: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zbzhhgx.cn)

淄博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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