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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2022年引进重点产业核心人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31 20:58     浏览量:1380

为加强我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一主一特”产业提质升级,助推我县实现高质量发展,经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重点产业核心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人才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坚持需求导向,因需选人。注重人才综合素养、专业水平;注重相应实际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实行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面试、公开聘用,接受社会监督。

二、引进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或其他条件符合我县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范围的人才,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引进岗位、职数及要求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3名,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芷江侗族自治县2022年引进重点产业核心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1)。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7)有吸毒史的人员;(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人员;(9)通过我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11)属本次拟引进人才选派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实际控制人及直系亲属。

五、引进方式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及本次引进人才的需要,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六、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芷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nzj.gov.cn)及有关媒体发布《芷江侗族自治县2022年引进重点产业核心人才的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即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9月14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在公告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1-2),将报名所需相关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压缩为文件包(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发送到电子邮箱:zjxrcb@sina.com。

3.所需资料。(1)《芷江侗族自治县引进重点产业核心人才报名表》;(2)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3)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或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证明(须在有效期内);(5)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材料。

4.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2)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4)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审查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经审查合格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前,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四)考核

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人数,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可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同时使用几种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考试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参与,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和体检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体检合格的初步入围人选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用人单位参与,采取现场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对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以递补,取消引进计划。

(七)公示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有影响引进的问题的,取消拟引进资格。

七、聘用与编制管理

拟引进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引进人才每两个月分别向编制所在单位和县委人才办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试用期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引进人才待遇

1.住房补贴。引进人才在芷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住房补贴,补贴按比例分3年发放,补贴标准为:正高职称30万元、副高职称及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

2.租房补贴。引进人才3年内在芷江县内租房,且未申报购房补贴的,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副高及以上职称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96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6000元。

3.生活津贴。引进人才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3年内可享受生活津贴,补贴标准为:正高职称每月4000元、副高职称及博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

4.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引进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的,引进后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的A、B、C、D、E类人才配偶在芷期间暂未就业的,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的下月起每月给予8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引进人才其未成年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给予优先安排。

5.其他保障。发放“人才绿卡”,享受医疗、教育、购物、食宿、购房、金融服务、政务服务、出行等11项精准服务和优惠政策。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引进人才其他条件符合我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分类认定暂行办法》规定层次人才的,享受对应的人才待遇。

九、引进人才管理

(一)引进人才选派到企业挂职期限原则上为5年。挂职期内,引进人才享受所在企业薪酬待遇(不低于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同类人才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回到所在编制单位或由组织调配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的,则按国家政策享受工作待遇。

(二)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派驻企业负责日常管理。引进人才在企业出现违约或违纪现象,按企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因情节严重被企业解聘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视情况作出调整、解聘等处理。对引进人才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专项考核,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挂职期间,引进人才与编制所在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聘用、培训、年度考核、奖励等方面的权利(经济待遇除外)。

(四)挂职期间,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编制所在单位同意后,引进人才可以在县区域内企业中流动,但需妥善处理好与原服务企业的关系。

(五)挂职期间,引进人才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在企业工作的,可以调整到事业单位工作。

(六)挂职期间,引进人员不得以全额事业编制申请调出。

(七)挂职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机制。引进人才可返回编制所在单位,或由组织安排到县内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也可根据企业和个人意愿,经三方协商一致后,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退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十、其他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3.疫情期间,应聘人员须遵从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需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近14天无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体温正常且“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者,方可参加报名、考试等环节;省外来芷人员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进行分类管控。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5—6823859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45—6851351

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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