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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社发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编外用工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2-09-02 11:38     浏览量:860

金华社发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至金华市邮政管理局派出机构编外用工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相应学位),具体专业需求详见附件1;

3.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性别不限,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5.各岗位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明等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日~9月5日;

联系电话:0579-8980015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应聘者通过投递邮箱方式报名,报名须完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验材料(历年养老保险信息查询记录、劳动合同、公司盖章证明等)等材料原件以照片或PDF形式发送至jhyzglj_bgs@163.com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编外应聘”)。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材料初审符合者,以短信形式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初审者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及回复,敬请见谅。

三、其它事项

1.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拟录用人员相关公示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https://www.jhrcsc.com/。

2.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予以解聘。

3.人员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4.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5.报名人员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医院核酸检测报告。

6.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金华社发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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