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诸城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2021年诸城市事业单位进行第二批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1日(含)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规定,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九)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已在诸城市参加工作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工作人员;
8.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
9.曾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10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0月11日11:00—10月14日11:00
报名网址:http://qzpta0.chinasyks.org.cn/cn_wfzhuchengrs/index.html#/index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0月11日11:00—10月14日11:00
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10月11日11:00—10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10月11日11:00—10月14日16:00登录该网站打印《2021年诸城市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院内办公楼3楼)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报经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按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诸城市事业单位。
(二)资格审查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2.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有效居民身份证。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的,还需提交未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档案管理证明等材料。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社会保险投保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社会保险投保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只考一科,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根据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进行,具体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10月27日9:00—10月3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3.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人员健康信息采集表》(附件2)参加笔试。
4.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保障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和《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有关规定,考生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为避免考试期间的人员聚集,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接受相关检测和检查。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
5.请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查询期内留存相关资料,查询期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成绩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
5.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6.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察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2.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zcrsj/rsks/)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填写《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并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或就业派遣等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六、其他
此次招聘,由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成立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609526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