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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委党校关于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3 1:26     浏览量:1096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读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9月16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邮箱:请将报名材料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104411824@qq.com。

3.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考岗位+专业+姓名。

4.报名提供材料

(1)《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扫描件。

(3)学籍证明材料(学信网下载)。

(4)党员证明材料(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证明)。

(5)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6)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5.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6.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由中共雅安市委党校办公室电话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考核程序。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学籍证明材料(学信网下载);

⑤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使用);

⑥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一份;(凡来雅考生,需按照“雅安疾控”公众号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均需在资格复审时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发热等呼吸道症状,在采取有效防护情况下可以参加面试)

⑦党员证明材料(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证明);

⑧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⑨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其中①至⑥项为必备材料,⑦⑧项依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在职人员须提供第⑨项。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党校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并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将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5分,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面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如下: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及行程码状态。

2.凡来雅考生,需按照“雅安疾控”公众号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均需在资格复审时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发热等呼吸道症状。

3.所有考生来雅后,持续关注健康状况、健康码颜色、出行相关地区有无新发疫情。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健康码出现红、黄码情况,或出行相关地区近期内有疫情发生,要立即向市委党校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面试当天入场时因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经现场确认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面试。

4.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5.面试前,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7.考生面试前应按要求签署《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委党校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市委党校自行确定并通知已通过面试的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中共雅安市委党校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五)公示

中共雅安市委党校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由中共雅安市委党校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编制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二)工资、补助

招聘人员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福利待遇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雅安市加快集聚人才创新创业十条措施》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给予博士研究生等高端人才40万元的综合资助并按规定赠送100平米商品住房一套,给予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人才15万元的综合资助。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中共雅安市委党校 办公室(0835)2827255

刘老师18180004776

电话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周末除外)

中共雅安市委党校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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