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充实船员技术力量,加强三沙市海上交通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船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船员56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2022年三沙市船务管理局船员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基本资格条件
(一)除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
6.服从岗位调配;
7.符合具体岗位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9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3日至2022年9月27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4452进行报名或携带相关资料到海口市龙华区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5号国贸中心10C现场报名,逾期不受理。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现场报名要提交复印件):
①填写2022年三沙市船务管理局公开招聘船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直接粘贴近期1寸免冠电子版照片在信息表上即可;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船员服务簿、适任证书、四小证等;
⑤有效的海船船员健康证书(服务员可在确定聘用后单独提供)。
以上材料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笔试时带上所有材料原件。联系人:郑庆挺、梁淑瑛,联系电话:18898444494、13637681780。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5811013。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鉴定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及实操评估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术能力。面试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等。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和通知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成绩采用100分制。主要包含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航海专业素质及其它应知应会的知识。考生需持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一不可。
3.资格复审:笔试开考前,考生应带上应聘材料的原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取消笔试资格。
4.面试:面试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知识面和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
5.实操考试:所有报考人员(除服务员外)均参加实操考核。实操考试方式和地点另行通知。实操成绩采用100分制。
6.综合成绩计算:所有考核结束后,专业技术船员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实操评估40%计入总成绩;其它人员(服务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所有招聘岗位人员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选。
(五)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违法犯罪记录等内容进行必要的审查,考察不合格的,所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保密考试
组织拟聘用人员学习保密规定,并进行闭卷考试。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三沙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聘用手续、待遇
聘用人选确定后,按规定与第三方人力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实际工作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进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有关说明
1.对招聘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如《船员适任证书》、《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等)应在2022年9月前取得。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17时,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3.通过隐瞒、作假手段欺骗获得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有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应聘工作通知。
5.笔试、面试、实操成绩,聘用公示等通知在三沙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船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三沙市船务管理局
2022年9月3日